第一章 总则
一、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强化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与教育教学、科研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及全体师生员工,覆盖校园内思想政治、教学、科研、网络与信息安全、心理健康、消防、治安、交通、食品安全、实验室、公共场所/设施等全领域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与机制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实行“统一领导、行业监管、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全员参与”工作机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则
一、三级责任体系
1.学校层面
党政一把手对校园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统筹全局安全工作。
2.业务层面
分管校领导对分管领域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职能部门(校务部、教务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后勤服务管理中心、科研管理部、资产与采购管理中心等)负责人对行业安全负有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指导服务责任。
3.二级层面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三级安全责任人,是本单位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及综合治理委员会
1.组成
主任由校长、党委书记、执行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安全、教学、后勤等工作的校级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2.职责
贯彻安全法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统筹安全检查、教育、应急演练等工作,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日常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政一把手对校园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统筹全局安全工作。
三、部门分工
1.保卫处
牵头消防、治安、交通、“三防”及应急处置,组织安全巡查与演练,负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运行与维护,监督管理实验室安全与重点要害部位安全。
2.学生工作部
负责学生安全的组织管理、教育培训、突发情况处置等工作。
3.后勤服务管理中心
负责校舍、食品安全、卫生防疫、自然灾害防范及危化品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安全与实验室设施维护。
4.教务部
统筹教学运行与教学实验室安全,加强实践活动安全监管。
5.宣传部、统战部
负责思想政治与意识形态安全,防范宗教渗透。
6.科研管理部
负责科研实验室的安全培训与管理。
7.资产与采购管理中心
负责实验室设备及危化品采购。
8.其他单位及部门
按职责分工落实信息安全、涉外安全等工作。政一把手对校园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统筹全局安全工作。
第三章 思想政治与意识形态安全
参照《中共吉林动画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吉动党字〔2023〕5号)、《吉林动画学院关于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的管理规定》(吉动党字〔2025〕15号)执行。
第四章 教学安全管理
一、课堂与实践教学安全
教师为课堂安全第一责任人,需课前检查教学设备(如投影仪、实验仪器)运行状态,禁止学生在课堂使用危险物品(如刀具、化学品);实践教学(如户外写生、采风)需提前勘察场地,制定安全预案,配备急救药品与通讯设备,师生购买意外险。
二、教学设施安全
教室、实训场所需符合建筑安全标准,定期检查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禁止私拉乱接电线或占用消防通道;体育场馆、实验室需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和防护设备(如灭火器、通风系统),特殊设备需张贴操作说明与安全警示。
三、教学活动审批管理
大型教学活动需提前向教务部、保卫处申报,明确责任人与应急流程;涉及校外合作单位的教学活动(如企业参观),需与合作方签订安全协议,确保学生往返交通、现场操作安全。
四、学生竞赛与考试安全
学科竞赛(如创新创业大赛)涉及实物展示或实验操作的,需提前检验设备安全性,禁止使用易燃易爆材料;考试期间监考教师需维持考场秩序,防范作弊引发的冲突,突发疾病等情况需及时联系校医处置。
第五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实行三级管理网络
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校长牵头),每学期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危化品管理、设备采购等重大事项;各实验室所属学院设安全管理员,每周检查实验室安全状况,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实行“实验室负责人+安全员”双岗制,每日下班前检查水、电、气关闭情况,填写《安全值日记录》。
二、安全承诺书制度
师生进入实验室前需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违规操作后果;新入职实验员、研究生需通过实验室安全培训与考核(含理论与实操),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实行实验用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实验用品采购需通过学校统一平台,由资产与采购管理中心审核资质,禁止个人私自采购;易燃液体存于防爆柜,柜外张贴警示标识,配备灭火器材;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台账记录精确到“克/毫升”,每月盘点核对;废弃危化品与实验废液需分类收集于专用容器,张贴标签注明成分,由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联系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定期清运,禁止倒入下水道或混入生活垃圾。
四、做好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
实验室安全员每日下班前检查水电、通风系统,重点关注危化品柜锁闭状态、设备运行记录;保卫处每周抽查2—3个实验室,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通道、违规操作等问题;每学期开学、期末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危化品存量、压力容器安全状况、废弃物暂存点合规性;配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开展“实验室安全月”活动,邀请专家进行风险评估与隐患诊断。
五、隐患整改闭环
一般隐患(如设备灰尘未清理、记录不全)—当场责令整改,次日复查;重大隐患(如危化品混存、压力容器超期未检)—立即停用相关设备,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7日内完成整改,保卫处、教务处联合验收;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实验室,暂停其危化品采购权限、关闭相关设备使用申请,情节严重的追究实验室负责人责任。
第六章 校园治安管理
一、人员与秩序管理
1.人员出入管控
(1)构建智能化访客管理系统,外来人员需通过身份证实名登记、人脸比对核验身份,禁止无关人员入校。对临时来访人员发放电子通行证,限定通行区域与停留时间,离场时核销登记。
(2)定期开展师生、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校园行为规范。建立行为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师生互相监督,对在公共场所酗酒、打架等不文明或违规活动的人员,依规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2.校园活动管理
(1)社团活动、大型集会实行“线上+线下”双轨申报审批制度。主办方需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活动方案、安全预案、参与人员名单等材料,由保卫处联合学生工作部、教务部等部门对活动内容、场地、人员进行全面审查,重点防范非法宗教、意识形态渗透,活动期间安排专人全程监督。
(2)校外实习、实践活动开展前,学校与实习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严格审查实习单位安全资质、工作环境、防护措施等。为参与师生购买足额保险,建立每日安全打卡制度,配备带队教师实时掌握学生动态,通过定位系统监控学生活动轨迹,确保过程安全可控。
二、公共场所/设施安全管理
1.重要部位
财务室、实验室、档案馆等重要部位,除设专人值班外,安装智能门禁系统、入侵报警装置和动态人脸识别监控设备;建立值班巡查电子台账,详细记录巡查时间、人员、情况,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严格钥匙管理,采用智能钥匙柜存储,借还需双人签字确认并记录时间、用途。
2.教学、生活区域
每学期委托专业机构对校舍安全进行鉴定,建立校舍安全档案;教学楼实行“三级清楼”制度,班级值日生每日放学检查,楼层管理员每日全面巡查,保卫处每周专项检
查,重点排查水电线路、门窗、墙体等安全隐患。
3.消防设施、应急通道
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灭火器压力正常、消火栓配件齐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灵敏可靠;应急通道设置明显标识,安装常闭式防火门;定期开展
应急疏散演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堵塞或挪用消防设施和应急通道。
三、交通与车辆管理
1.通行秩序
(1)校园道路设置明显的限速、限行标识,主干道限速20公里/小时,生活区限速5公里/小时;划定专用停车位,规范车辆停放,利用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实时监控车位使用情况;明确消防通道禁停区域,安装违停抓拍设备,对违规停放车辆进行警告、锁车或拖移处理。
(2)外来车辆登记准入时,详细记录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来访事由和预计停留时间;在上下课、节假日等高峰期,在校门、教学楼周边、食堂等人员密集区域设岗疏导,采用潮汐车道、单向通行等措施优化交通流线。
2.特殊车辆管理
(1)在宿舍区安装智能充电设施,禁止电动车在宿舍内充电,宿舍楼道、门厅等区域安装烟雾报警装置,一旦检测到电动车违规充电,立即触发报警并通知管理人员;对违规者除没收车辆外,还需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校车、施工车辆统一喷涂学校标识,指定固定路线行驶,安装车载定位和行车记录仪,实时监控车辆行驶速度、路线和驾驶员状态;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建立车辆安全档案,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标准。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校长牵头),每学期召开专题会议,统筹。
第七章 特殊领域管理
一、网络与信息安全
1.舆情监测
建立网络舆情监测平台,24小时实时监测网络舆情,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虚假信息传播、数据泄露等风险;制定网络舆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重大舆情,快速响应、妥善处置。
2.安全管理
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活动,规范师生上网行为;加强校园网络出口管理,安装网络内容过滤设备,禁止师生发布涉密或违法内容;定期对校园网络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漏洞扫描,及时修复安全隐患。
二、心理健康安全
1.工作建档反馈
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通过心理测评系统对新生进行全面心理筛查,对重点学生(如心理疾病、家庭变故、学业困难、人际关系紧张等)进行动态跟踪;辅导员、班主任定期与重点学生谈心谈话,履行“早发现、早报告”责任,及时将心理危机情况反馈给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心理咨询服务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开通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为师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针对因心理问题可能引发的自伤或危害他人安全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三、食品卫生与公共卫生安全
1.严格流程
严格食品采购与加工流程,实行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溯源体系。
2.加强培训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培训,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每日对食品留样进行检测。
3.健全卫生防疫体系
定期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消杀,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储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四、视频监控系统管理
1.成立视频监控管理中心
统一管理监控系统,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2.规范监控视频调阅流程
明确调阅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删改、传播监控信息。
3.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测和升级
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视频存储时间不少于90天。
五、涉外安全管理
1.服务管理
加强对留学生、外籍教师等涉外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建立涉外人员信息档案。
2.安全教育
定期开展涉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防范涉外安全事件发生。
3.遵守规定
在涉外交流、合作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六、保密安全管理
1.保密管理
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加强对涉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涉密文件、资料、信息等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和管理,规范涉密载体的制作、传递、使用、保管和销毁流程。
2.安全检查
定期开展保密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保密安全隐患。
七、特种设备管理
1.安全检查
(1)电梯:维保人员每日巡检电梯运行状态(如异响、抖动和照明等),检查紧急报警系统装置是否有效,并做好巡检记录;至少每按15日进行一次专业维保,留存记录;每年进行定期检验,确保《电梯使用标志》在有效期内;开学、重大活动前及故障后,组织进行专业检查。
(2)燃气热水机组(供暖):司炉人员运行中巡检供暖压力、燃气压力、燃烧声音和火焰、水泵管道阀门等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有异常停止运行及时上报;每年热水机组进行内部检验和外部检验,做好资料检验存档;供暖间歇期应全面检查维护,修复更换损坏部件。
2.安全巡视
(1)电梯:由专人负责每日至少巡视2次,高峰期加强疏导,故障时协助救援。
(2)锅炉:司炉人员每小时巡检一次,关注参数与设备状态,异常及时处置,并记录巡检结果。
3.安全制度
(1)电梯:作业人员需经培训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电梯或违规作业;建立技术档案,涵盖设备全寿命周期;轿厢设置警示标识,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2)燃气热水机组(供暖):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流程,制定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度、清洁卫生制度、交接班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严格供暖水质管理,定期进行管道清洗;完善档案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
4.监督管理
成立安全管理小组统筹工作,明确管理部门职责,建立考核机制,奖惩分明,配合监管部门整改隐患。智能化访客管理系统,外来人员需通过身份证实名登记、人脸比对核验身份,禁止无关人员入校。对临时来访人员发放电子通行证,限定通行区域与停留时间,离场时核销登记。
第八章 安保人员岗位职责
一、楼管员(门卫)岗位职责
1.安全巡查与设施维护
(1)按固定频次对责任楼宇开展全方位安全巡查,重点检查门窗是否锁闭、水电线路是否存在隐患、楼体结构有无破损等情况。
(2)及时通过学校报修系统提交维修申请,并持续跟踪维修进度,直至隐患彻底消除,保障楼宇安全运行。
2.人员与车辆管控
(1)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准入制度,对进入楼宇的外来人员进行详细身份登记、询问来访事由,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对楼前滞留车辆进行疏导,确保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时刻保持畅通无阻,避免因车辆堵塞影响应急救援。
3.钥匙管理与值班规范
(1)妥善保管楼内各类钥匙,建立严格的钥匙领用、归还登记台账。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处理措施及待办事项等信息,确保工作无缝衔接。
(3)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环境卫生与秩序维护
(1)负责值班室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做到物品摆放整齐、环境干净整洁。
(2)冬季降雪时,及时组织开展清雪作业,保障师生出入安全。
(3)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维护楼宇周边良好的环境与秩序。
二、保安员岗位职责
1.治安巡逻与秩序维护
(1)采用步巡、车巡相结合的方式,对校园全域进行定时与不定时治安巡逻。
(2)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清理校园内违规经营的流动商贩,以及进行非法送餐、发传单等行为的人员,有效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2.交通管理与安全保障
(1)规范校园车辆停放秩序,引导车辆按指定区域和标线停放。
(2)重点保障消防通道、主干道等关键区域的畅通,在上下课、节假日等交通高峰期,于校门、教学楼、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站岗执勤,指挥疏导交通,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积极参与校园内各类火情、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在事件发生时,迅速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案件,保护好事故现场,为后续调查取证提供有力支持。
4.特殊时期安全防范
(1)在汛期等特殊时段,负责设置防汛警戒区域,摆放警示标志。
(2)及时疏散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师生及群众,做好防汛抢险相关工作,保障校园安全度汛。
三、消防监控员岗位职责
1.消防设施巡查与维护
(1)熟练掌握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方法,每日对消防泵房、喷淋系统、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进行细致巡查,认真填写巡查表单,如实记录设备运行状态。
(2)发现设备故障,立即上报并跟进维修情况,确保消防设施时刻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火情应急响应与处置
(1)监测到校园内出现火情,迅速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2)在火灾初期,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同时组织引导周边人员安全疏散,并及时向消防部门和学校相关领导报警,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
3.视频监控与信息管理
(1)实行24小时不间断视频监控值班制度,密切关注监控画面,及时发现各类异常情况并进行妥善处置。
(2)严格遵守监控信息管理规定,严禁擅自删改监控记录,杜绝泄露监控信息等违规行为,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停车场管理与协同工作
(1)负责维护校园停车场的停车秩序,引导车辆有序进出、停放。
(2)协助清理停车场周边违规商贩,保持环境整洁。冬季积极参与停车场及周边区域的清雪工作,保障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
第九章 安全事件预防与处置
一、治安隐患排查
1.组建专业巡逻队伍
配备智能巡逻终端,每日对校园进行网格化巡逻盘查,利用大数据分析可疑人员行为模式;联合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清理校园内流动商贩、非法宣传(如发传单、送餐)行为,净化校园环境。
2.建立师生矛盾调解中心
由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咨询师、法律顾问等组成调解团队,通过定期谈心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师生矛盾隐患;对可能引发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防止矛盾激化。
二、应急响应
1.应急预案
制定完善的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盗窃、斗殴等事件,确保安保人员5分钟内抵达现场处置;设置应急物资储备点,配备执法记录仪、防暴器材等装备,及时保护现场证据。与属地公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工作。
2.处置流程
涉校案件发生后,在1小时内及时上报属地公安部门,并同步启动校内应急处置流程;成立专项工作组,协助警方开展后续侦查,做好受害师生的心理疏导和生活保障工作。
第十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
一、常态化教育
1.教育内容
配构建系统全面的安全教育体系,内容覆盖消防、交通、网络、应急、心理、食品卫生等领域。消防强调器材使用与逃生技巧;交通聚焦校内外规则及事故防范;网络侧重诈骗防范与信息保护;应急包含各类灾害处置;心理关注常见问题应对;食品卫生普及营养与安全知识。结合新生入学、节假日、毕业季等关键节点,开展针对性专题教育。
2.教育形式
采用多元教育形式:课堂教学按专业定制内容,引入VR等技术增强体验;定期邀请专家开展讲座并设置互动;严格落实消防(≥2次/年)、应急疏散演练(≥2次/年),开展特色实操活动;利用校园广播、官网、新媒体等打造宣传矩阵,举办线上知识竞赛;鼓励安全类社团开展主题活动,深入班级宿舍宣传。
二、重点人群培训
1.教职工(涵盖学校全体岗位人员)
新入职人员需完成岗前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内容涵盖制度与应急流程;在职期间,保卫处联合多部门每年组织≥2次专项培训,按岗位分类教学,如行政人员学信息报送,教师学课堂安全管理,后勤人员学设备安全操作。培训含理论与实操,建立培训档案,作为考核评优依据。
2.安保人员
包括校园专职保安、消防监控员、安保巡逻人员、门卫值班人员等。每月开展培训,含法律法规、巡逻盘查等理论知识,以及体能、防暴器械使用等实操训练;每学期组织1—2次综合处突演练,模拟盗窃、斗殴等场景;实行季度技能考核,优秀表彰,不合格强化培训或调岗。
3.学生干部
覆盖校、院两级学生会成员,班级班长、团支书等班委,以及各学生社团负责人等。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次、每次3学时的培训,内容包括隐患排查、矛盾调解、信息上报等;通过理论授课、案例研讨、模拟演练等方式教学,明确安全工作责任,鼓励其协助排查隐患、组织宣传活动,表现优异者给予表彰和综合测评加分。
4.实验室人员
包含各院系实验室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以及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实验课程学习的学生。实行安全准入制,入职或进入实验室前需签订承诺书;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内容涉及规章制度、仪器操作、危化品管理等;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理论实操并重的模式;特殊岗位人员须通过专项考核(含理论、实操、安全意识评估)上岗,定期参加知识更新培训与应急演练。
5.留学生及外教
针对在校留学生和外籍教师,开展专门的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中国法律法规、校园安全规章制度、文化差异适应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等;培训采用多语言讲解、案例分析等方式,帮助其了解在中国学习、生活的安全要点,同时加强涉外活动中的安全管理与指导。
6.后勤服务人员
除基础后勤岗位人员外,进一步细化涵盖食堂工作人员、维修维护人员、物业保洁、绿化养护人员、快递点工作人员等。对食堂人员重点培训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消防知识;维修维护人员,根据各工种要求,重点培训维修维护过程中安全注意事项、操作规程、流程、标准等;保洁人员培训水电安全、高空作业安全;绿化养护人员培训园林机械使用安全;快递点人员培训包裹管理安全及应急处理流程,确保校园后勤服务各环节安全有序。
第十一章 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
一、检查机制
1.日常检查
配各单位每日自查,消防监控员、楼管员每日巡查,实验室每日自查。
2.专项检查
每月开展消防、食品卫生等专项检查,开学前、节假日前全面排查。
3.季节性检查
针对汛期、冬季等时段,重点排查校舍渗漏、消防通道堵塞等隐患。
二、隐患整改
1.反馈
一般隐患当场反馈责任单位,重大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3日内完成整改,保卫处跟踪复查;实验室重大隐患立即停止实验。
2.责任
未按时整改纳入考核扣分,因整改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责任。
第十二章 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
一、应急预案
制定涵盖火灾、地震、食品中毒、实验室事故等场景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演练1次,明确各部门应急职责与处置流程。
二、应急处置
1.报告制度
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保卫处及所属部门,重大事故同步上报校领导,严禁瞒报。
2.处置流程
保卫处5分钟内抵达现场启动预案,后勤部门负责医疗救护与设施抢修,学生工作部负责舆情管控,实验室事故由科研管理部等协同处置。
三、责任追究
对未履行安全职责、隐瞒事故或处置不力的单位及个人,视情节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考核与奖惩
一、考核体系
1.全局性考核机制
将安全工作深度融入学校整体管理体系,明确其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的核心地位,权重占比≥10%。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若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严重后果,或在安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无论其他工作表现如何,均取消该部门或个人当年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2.岗位专项考核
(1)保卫处常态化考核:保卫处作为校园安全管理核心部门,每月针对安保人员、后勤人员开展全面岗位考核。考核内容涵盖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履职成效等多维度。其中,安保人员重点考核巡逻防控执行情况、突发事件响应速度与处置能力;后勤人员聚焦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食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保障等工作质量。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设置明确的绩效系数,优者上浮、差者下浮,充分发挥经济杠杆激励作用。
(2)日常巡查记录考核:针对安保人员、宿管员等关键岗位,建立每日巡查记录制度。要求按规定路线、时间、频次开展巡查,并通过电子台账或纸质记录详细记载巡查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发现问题及处理措施等。巡查记录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纳入绩效考核,作为评估岗位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漏查、虚报等行为从严处理。
二、奖惩机制
1.奖励措施
(1)表彰与物质奖励:对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显著的个人或团队,如成功制止重大安全事故、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在应急处置中表现英勇等,给予全校通报表扬,并发放专项绩效奖励金,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创新激励:鼓励师生员工、各部门积极为校园安全管理建言献策。对提出创新性安全管理建议且被学校采纳实施,取得良好安全效益或管理成效的个人,授予“校园安全卫士”“安全管理创新标兵”等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2.处罚规定
(1)经济处罚与岗位调整:对违反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实施阶梯式处罚。轻微违规行为,如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巡查、违反操作规范但未造成实际损失等,扣发相应考核工资;对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影响的,除扣发绩效外,视情况进行岗位调整;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退回派遣公司。
(2)法律责任追究:对于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例如,因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涉事人员除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管理失职的相关负责人,同样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第十四章 附则
各单位、各部门须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岗位安全操作规范。本制度由保卫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原《关于印发〈吉林动画学院治安秩序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动院字〔2023〕73号)、《关于印发〈吉林动画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吉动院字〔2023〕80号)、《关于印发〈吉林动画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动院字〔2023〕81号)、《关于印发〈吉林动画学院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动院字〔2023〕83号)、《关于印发〈吉林动画学院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动院字〔2023〕84号)、《关于印发〈吉林动画学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吉动校字〔2024〕20号)、《关于印发〈吉林动画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吉动校字〔2024〕21号)即行废止。
吉林动画学院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