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郑立国、岳武、刘振华
副组长:张砚为、王晓岩、王春利、彭巍、盖世蕊、鲍怡萍、王立东(协助组长分管专项领域应急工作)
成 员:由学校各教学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院长、党总支书记或行政副院长)、各行政部门第一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负责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和领导;负责统一决策、组织、协调、指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指导有关工作;靠前指挥,一线负责组织领导和现场指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相关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公安、网信部门请示报告。
校园总体安全由校长、党委书记、执行校长负责,具体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1.意识形态安全由党委书记负责;
2.师德师风由纪委书记负责;
3.舆情管控由党委书记负责;
4.教学管理由执行校长负责;
5.实验室管理由分管校长负责;
6.学生安全及学生就业安全由党委副书记负责;
7.学生活动及社团管理由党委副书记负责;
8.网络安全由执行校长负责;
9.消防安全由学校主管安全副校长、校长助理负责;
10.食品、燃气、施工等后勤安全由后勤服务管理中心总经理负责;
11.国际交流外事安全由国际合作发展部负责;
12.校园治安及运行安全由保卫处负责;
13.教职工安全管理教育由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心负责;
14.集团公司各项安全工作总体由集团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负责。
二、应急期值班管理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每日早8时做好交接班,落实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遇到重大敏感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涉及现场处置的,发生突发事件学生所在学院领导及学校保卫处、学生工作部等相关部门有关领导获悉信息后应迅速到达现场,组织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一)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
1.发生学生自杀、自残、自虐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向110或120报警,并迅速实施救治;同时及时将情况向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和学院报告。
2.学院、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值班校领导等值班工作人员获悉情况后,应5分钟内迅速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医院救治。
3.学院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协商后续处理工作,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保卫处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5.对自杀未遂的当事人,在其病情和精神状况稳定后,根据医疗部门意见,由学院配合其家长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如果家长没有来校接人,学院负责将其送至医院或家中休养治疗,不得让当事人继续滞留学校,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再次发生意外。
6.对当事人周围的同学,尤其是同寝室的人员,学院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安抚措施,避免产生其他方面的心理危机。
(二)住校生急性生病事件
1.学生有异常(如脸色苍白、恶心、呕吐、肚子疼等),知情者应及时联系值班老师和辅导员,并建议学生到医院接受治疗,学生到医院应由值班老师或相关辅导员陪同。
2.若学生出现严重情况(如昏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值班老师应立即与辅导员、值班领导联系,同时将患病学生送往就近医院医治。值班领导立即将情况报告给主管领导,并由学院及时联系家长。
(三)学生聚众滋事(罢课罢餐、集会游行)事件
1.发生学生聚众滋事(罢课罢餐、集会游行)事件,知情者应立即通知学生辅导员、学院领导、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和学校应急领导小组。
辅导员、学院领导、保卫处、学生工作部等值班工作人员接到通知后,应于5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了解事件情况,控制事态,防止事态恶化和对其他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2.相关部门和学院应迅速采取个别谈心、小型会议等多种方式为滋事者提供信访渠道,了解、掌握问题症结,依据校纪校规对问题的合理部分给予解决答复或上报研究解决,对聚众滋事行为提出严厉批评,对聚众滋事的组织者给予相应的处分,以有效化解矛盾,稳定学校正常秩序。
3.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为学生服务的原则,综合各方情况,区分不同性质,全面、彻底解决问题,不留后患;对事态严重、影响恶劣的聚众滋事事件,要在处理解决的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1.发现学生突然去向不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向辅导员和学院领导报告。
2.辅导员或有关负责人获悉情况后,应迅速组织查找,努力查明去向;当事人所在学院应及时向学生工作部和保卫处报告,寻求帮助。
3.在无法查明去向的情况下,保卫处应在2个小时内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协助学院通过多种形式、各种途径帮助寻找,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根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4.经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同意,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5.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协调有关部门和学院处理失踪学生的善后事宜。
(五)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1.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发现人或当事人应立即开展灭火,同时立即向保卫处、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学生工作部和学院的辅导员、学院分管领导报告。保卫处立即指挥当事人和楼管、保安和公寓管理员等人员开展灭火工作,确保初始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若火情有扩大风险,应立即组织报119火警。保卫处在发现火情第一时间向值班校领导和学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
2.学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保卫处、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学生工作部和学院的辅导员、学院分管领导等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灭火,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并组织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隔离电源。
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迅速启用广播系统,用广播指挥师生疏散或灭火。
4.保卫处和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应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抢险灭火工作。
5.学生工作部要妥善做好受到火灾影响的学生安置工作,同时要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心理疏导工作和舆情管控工作,彻底消除学生的恐慌心理。
(六)学生打架或群殴、暴力伤害等恶性事件
1.发生学生打架或群殴、暴力伤害等恶性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应立即向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学院领导报告,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及学院值班人员应迅速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
2.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先设法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恶化,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和学院相关人员将参与打架的学生带离现场,疏散参与围观学生。
3.案发现场人员如发现有人受伤,应立即拨打120,及时将受伤者送往医院,积极采取措施救助受伤者。
4.如有学生受伤,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家长和亲属,并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
5.保卫人员、案发现场人员和受害者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6.保卫处要及时、全面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应急指挥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受害学生救治和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七)学生发生持刀、持械抢劫和劫持人质等重大事件
1.校园内发生持刀、持械抢劫和劫持人质等重大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同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和相关学院报告。保卫处向学校值班领导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
2.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和学院、学校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
3.保卫处与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保持随时联系状态,坚持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保卫力量进行妥善处置,避免造成受害当事人和其他人员的更大伤害,同时组织人员疏散,维持秩序。
4.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要以公安人员为主,配合公安人员处置。
5.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织做好舆情管理、师生安抚、心理疏导等相关善后工作。学院负责通知相关学生家长和亲属,并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
(八)学生重大失窃事件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案件,应在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报案或拨打110,同时将情况报告给辅导员。
2.辅导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
3.保卫处在接到学生或老师的报案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查;同时除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外,还应在2小时内将情况及时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4.保卫处和学院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查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九)师生校区间通行及校内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
1.发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辅导员或其他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学院领导、学生工作部、保卫处汇报,同时赶赴现场进行营救或了解情况。
2.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学院领导、学校值班领导等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妥善处置。
3.保卫处及时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展开救治工作。
4.学院应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对受伤师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并及时与师生家长取得联系。
5.学院应做好受伤者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及时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应适时介入工作。
(十)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
1.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应立即拨打120、110,并迅速进行救治,同时报告辅导员。
2.辅导员应立即向学院领导报告,学院立即向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后勤服务管理中心报告。保卫处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后勤服务管理中心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4.辅导员和学院领导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情绪。
5.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1小时之内将情况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并由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配合卫生、公安等部门做好现场取样、侦破等工作。
(十一)学生心理疾病事件
学生突然遭受严重灾难、重大生活事件或精神压力,使生活状况发生明显的变化,尤其是出现了用现有的生活条件和经验难以克服的困难,以致使当事人陷于痛苦、不安状态,常伴有绝望、麻木不仁、焦虑等行为障碍,可能严重威胁到学校的正常教育秩序,并可能带来其他不良后果的事件。
1.接到学生心理危机事件警报后,辅导员应立即向学院领导报告,学院立即向保卫处、学生工作部报告,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工作,控制局势,并尽最大可能确保心理危机事件亲历者及受波及者人身安全。
2.学生工作部组织成立心理危机干预专家工作组,迅速赶赴现场,对危机对象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3.由学院通知学生家长来校处理相关事务。对于发生精神障碍、重度抑郁或躁狂、发生严重自残或伤人等危机现象者应作休学处理,由家长将学生接回或送医院治疗。在学院与学生家长做安全责任移交之前,学院应对该生做24小时特别监护。
4.积极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5.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工作,包括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不得将资料交给无关人员,做好资料的保密工作。
(十二)校园贷、网贷诈骗事件
1.接到学生关于校园贷、网贷等诈骗事件报告后,辅导员应立即向学院领导报告,学院立即向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当地派出所报告,并第一时间核查真实情况。(根据公安机关规定,诈骗4000元以下可立为治安案件,诈骗4000元以上可立为刑事案件)
2.由学院通知学生家长来校处理相关事务。学院和家长共同做好学生思想稳定工作。
3.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应做好信息收集及资料留存工作,并注重事情善后处理以及学生本人学习状态跟踪。
(十三)发生或发现涉意识形态类事件
涉意识形态类事件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
2.妄议党的科学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形;
3.诋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价值体系,宣扬西方价值观和价值体系;
4.制造、传播炒作敏感话题、谣言,损害党和国家形象;
5.传播邪教、迷信、黄赌毒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6.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以各种手段拉拢学生参加宗教团体或在校内组织各类宗教活动;
7.未经批准接受国(境)外基金资助,或在经批准同意的资助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规定的,或未经批准在校举办或参加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
8.其他涉意识形态情形。
发生或发现涉意识形态类事件应急处置方法:
(1)发现问题须第一时间报涉事单位主要负责人。涉事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报学校舆情信息管理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
(2)学校舆情信息管理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和涉事单位(部门)在会商研判相关情况后,应立即上报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并按照指示要求迅速开展处置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告相关上级部门。
(3)如情况紧急,可由舆情信息管理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涉事单位(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边处置、边报告”,做到有害言论第一时间制止、有害信息第一时间删除、违规活动第一时间中止、违规印刷品第一时间清理和收回;对涉嫌重大违纪违规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当事人,要第一时间控制。
(4)各相关单位须通力协作,认真落实处置意见和措施,把事件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和最低程度。
(5)应急处理结束后,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面调查,综合涉事性质和影响后果,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对当事人、有失职失责行为的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进行相应处理。
(十四)实验室安全事故
1.Ⅰ级(轻微事故):如试剂少量洒溅、设备轻微故障未引发安全风险,现场人员立即佩戴护目镜、手套等基础防护装备,使用吸附棉、中和剂等应急物资处理,清理完毕后上报实验室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2.Ⅱ级(中度事故):发生危化品泄漏、小型火情等,现场人员立即切断电源/气源,启动火灾报警器或泄漏警报系统,组织室内人员沿安全通道疏散至空旷区域;实验室安全员穿戴防化服、防毒面具等专业装备,利用通风橱、吸附装置等控制污染源,若无法处置则隔离现场等待专业救援。
3.Ⅲ级(重大事故)-涉及爆炸、大规模危化品泄漏、人员伤亡等,立即启动全校应急响应,拨打119、120、110报警,封锁事故区域周边200米范围;安排专人引导救援车辆,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灭火、稀释泄漏物等工作;校医院对伤员进行初步急救,协调转送至定点医院,环保部门到场后,配合完成污染物检测与处置。
4.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取实验操作记录、监控视频,追溯事故原因,明确操作人员、管理人员责任。
5.针对管理漏洞,修订实验室安全制度,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及专项培训。
6.对受损设备、设施进行安全评估,修复或更换后方可重新启用。
7.通过校内公告、安全例会通报事故处理结果,杜绝同类事件发生。
(十五)极端天气应急管理
1.联合气象部门建立实时监测系统,当收到暴雨、暴雪、台风、高温等预警信息后,30分钟内通过校园广播、App弹窗、短信、电子屏等多渠道发布预警,同步推送避险指南。
2.提前检查排水系统、应急电源、防风加固设施,储备沙袋、融雪剂、应急照明设备等物资。
3.组织后勤、安保人员开展极端天气应急演练,确保响应迅速。
4.暴雨洪涝:后勤部门启动强排水泵,封闭低洼教学楼等易积水区域;安排专人巡查围墙、边坡等地质隐患点,发现险情立即疏散周边师生;对被困人员,组织进行救援,协调安置至安全场所。
5.暴雪冰冻:成立除雪突击队,对校门、主干道、楼梯等区域喷洒融雪剂、铺设防滑垫;安排专业人员检查建筑屋顶积雪荷载,必要时人工除雪防止坍塌;暂停室外课程及活动,通过线上教学保障教学进度;对水管、水表等设施进行防冻处理,避免冻裂引发次生灾害。
6.统计房屋、道路、水电管网等设施损坏情况,形成专项报告申请维修资金。
7.组织人员清理垃圾、倒伏树木,恢复校园通行。
8.对因灾受损的教学设备、实验材料进行评估理赔。
9.开展灾后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复课条件达标。
(十六)网络舆情事件处置
1.学校舆情信息管理办公室发现异常信息后,30分钟内由网信办锁定信息源头(如社交平台、账号信息等),评估传播量、评论倾向及潜在风险;若为敏感舆情,立即上报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同步启动舆情处置专班。
2.真实事件:2小时内完成初步调查,明确处置措施;后续跟进进展,回应师生关切;对受影响人员提供心理疏导与权益保障。
3.不实信息:对平台信息进行举报、投诉等操作,要求平台方删除违规内容;如遇特殊情况,如传播范围较广,负面影响较大,在向相关部门申请技术处理的同时发布公告、澄清事实;对恶意造谣者依法追究民事、行政责任;对参与传谣的师生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4.面向相关教职工定期开展舆情应对、信息甄别等专题讲座;组织舆情模拟演练,提升部门协同处置能力;完善校内投诉渠道,鼓励师生举报不良信息,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十七)其他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全稳定的学生突发事件参照以上预案处理
四、事后恢复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及时做好事后恢复工作,恢复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一)善后处置
1.建立多元调解机制:成立由学生工作处、保卫处、法律顾问、心理咨询师组成的专项工作组,针对突发事件中产生的矛盾(如财产损失赔偿纠纷、责任认定争议等),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妥善处理。对复杂纠纷启动“校—地”联动机制,联合属地街道、司法部门介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调解服务。
2.分级心理干预:依托心理中心,对受事件影响的师生进行心理评估,实施分级干预。对一般情绪波动者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对出现创伤应激反应的重点人群,安排一对一心理咨询或转介至专业医疗机构;同时开通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持续提供心理支持。
3.特殊群体关怀:针对因事件受伤、家庭困难或学业受影响的学生,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协调减免费用、延长学业期限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教职工提供调休、职业发展支持等,缓解事件后续压力。
4.全程协助理赔:设立保险服务专班,主动对接人寿、财产等承保机构,协助师生整理医疗单据、财产损失证明等理赔材料,简化流程、缩短周期;针对重大损失案件,协调保险公司开通“绿色通道”,优先赔付。
5.补充救助机制:对超出保险范围或未参保的特殊情况,启用学校应急救助基金,经审核后给予临时经济补助;同时发动师生爱心捐赠、社会公益组织帮扶,多渠道保障受影响人员权益。
6.证据固定与移交:保卫处配合公安机关对突发事件中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如故意破坏、寻衅滋事等)开展调查,提供监控录像、现场物证、证人证言等资料,协助锁定违法嫌疑人。
7.法律宣传与警示:通过校园媒体通报案件处理结果,发布典型案例解读,强化师生法治意识;联合司法部门开展普法讲座,明确突发事件中的法律责任边界,预防次生违法事件。
(二)调查评估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特点,学院和部门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对突发事件的损失进行评估。
五、应急保障
(一)经费保障
设立年度专项应急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接受财务与审计监督。
(二)物资与装备保障
储备专业设备与基础物资,建立电子台账动态管理,定期盘点、维护、更新物资。
(三)队伍与技术保障
组建由保卫、校医等构成的核心应急队,发展教职工志愿者与学生安全员辅助力量,聘请专家顾问。搭建智慧应急指挥平台,整合预警发布与数据资源系统。
(四)通信与交通保障
配备专用通讯设备确保联络,建立应急通信群组。与外部签订车辆调配协议,校内预留应急车位保障通行。
(五)社会联动保障
与属地公安、消防等部门签订联动协议,定期联席会共解隐患。与周边企业、社区达成物资互助,引入保险参与风险防控。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突出抓好政治安全工作。要深刻认识高校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安全的前沿。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打牢主体责任,树牢安全责任感,加强风险研判,多做防患于未然的工作,推动校园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要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研讨会、报告会、论坛、讲座、校报、校刊、校园网络、学校出版社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的管理。要加强官方网站等媒体发布内容的审核,落实好三审三校制度。
2.按照三管三必须,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学生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施工安全、舆情安全都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落实到人。要细化落实分管校领导、到院系、到部门、到处室、到每个房间每个寝室责任。要将行政综合治理落到实处。要对当前学校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要做到心中有数,突出做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燃气安全和各种设备、实验室、电梯设备、公寓管理、施工安全等等。
3.要强化涉教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要加强舆情的日常监测,及时掌握校园的风吹草动,要健全分析报告制度,掌握苗头性的问题,快查快办快结。要加强重点人群管理,要严格落实接诉即办制度,加强电话值班,对学生、家长和老师关注的事情,一定要高度重视,接诉即办第一时间解决、处置,不让它扩大形成舆情。
4.加强师德师风管理,全面落实责任机制。加强对教师的教育管理,对师德师风问题要采取零容忍态度,要做好预防工作,一经发现,快速从严查处。通过强化师德师风管理推动学生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抓紧抓实分管领域的安全稳定各项工作,形成人人抓安全,事事想安全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与属地教育、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强化整体作战效果。要联合属地公安、城管加强校园门口和周边安全环境治理。要落实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遇到重大敏感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七、责任追究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校师生的责任和义务,对在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本预案由保卫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原《关于印发〈吉林动画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吉动院字〔2023〕78号)即行废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
吉林动画学院
2025年6月5日